|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访客安检等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瓜州县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瓜州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19:11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7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7月1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克仁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3782268 | ||
| 采购单位 | 瓜州县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源泉镇南市街10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594575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2号紫瑞苑附属2-1-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7-2602500 | ||
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访客安检等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更正公告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受瓜州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酒泉市瓜州县人民法院访客安检等设备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文件》编号:GZCBX[2017]14- TYZB 2017-50号
二、更正事项及日期:
原公告内容: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⑶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有所投主要产品(访客机、安检机)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⑷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⑵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⑶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具有所投主要产品(访客机、安检机)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瓜州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克仁
联系电话:18093782268
地址:瓜州县南市街100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瓜州县瓜州大道77号(中心嘉园东门)
联系人:黄韬泓
联系电话:15109376660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