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枪式自卫防暴器物资采购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防护防暴装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 |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18:4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3楼3005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3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3楼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84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颜新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82263264 |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哈尔滨香坊区和平路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隋海涛0451-821568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3楼30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颜新宇0451-82263264 | ||
| 附件: | |||
| 附件1 | 3501-防爆器招标公告(再次).doc | ||
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枪式自卫防暴器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枪式自卫防暴器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THWZ-2017-1-3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26326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边防总队
地址:哈尔滨香坊区和平路32号
联系方式:隋海涛0451-82156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颜新宇0451-8226326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3楼30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需求一览表
| 物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枪式自卫防暴器 | 300 | 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的能力; 3) 须具备上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 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鉴定证书;5) 若投标人为省级以上相关单位备案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型企业则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出现重复授权,以优先报名者为准。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8) 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系统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维修及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要求;9)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0) 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 11)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管理、经验、信誉、资金、装备等方面的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能力,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1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在投标过程中未发生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因供货时间拖延而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情况;1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3楼30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3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鉴定证书;若投标人为省级以上相关单位备案的生产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型企业则必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一个生产企业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供应商参加投标,如出现重复授权,以优先报名者为准,以上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证,同时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