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施工_工程招标_招标(会员区)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辅机  催化剂  保洁  钢球  斗轮机  风电  防雷  新疆  监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工程招标 » 正文

[惠州市]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施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批复单位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招标人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招标类型
  项目名称  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施工
  批复文号  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批复单位  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
  招标人  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程编号:JXGCZB201707002

一、招标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

2、招 标 人: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

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东县河北一路15号

4、工程造价:人民币942068.67元

5、工程规模:改造面积约1185平方米。

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项目建设各专业工程及配套设备设施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要求60日历天

9、资金来源:自筹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最低限度要求:① 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1名(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② 安全员1名; ③ 质量检查员1名;④ 施工员1名。

以上人员要求为最低要求,所有人员均不得兼任,报名企业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

3、投标人必须是守信企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故意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以及无银行不良贷款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表(按附件格式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近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查询人员必须包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

7、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8、质量检查员、施工员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复印件,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

9、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以及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条的要求)。

10、市外企业已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信息,且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安全员、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必须是信息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并可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附网页截图打印件);

11、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近12个月或以上社保缴交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交社保缴交查询途径、网站或查询部门的联系人及电话);

12、能充分证明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要求);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一册,并须提供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盖骑缝章,并在每份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查法人身份证除外,同时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不需要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交清晰可扫二维码的彩色复印件,供查询)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须于2017 07  12 2017 07  18 日(9:00~11:30、14:30~16:30)携带报名资料,到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楼(惠州市龙丰新联路23号)办理报名申请手续,并接受资格审查。招标人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作为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0元整,由投标人在报名前采用银行汇款或现金的方式缴纳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惠州市建行南湖支行;帐号:4400 1718 9110 5300 1296);

2、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现金退还至中标企业;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或现金退还至未中标企业。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 08  03  9  30

2、开标时间:2017 08  03  10  00

3、开标地点: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七、其他事项

1、中标人必须积极与其他专业的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获得正式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以及建造师必须凭身份证准时参加本工程的各种招投标活动(包括发布会、现场勘查和开标会)。

3、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网上发布。

4、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东县河北一路15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2)8921111

2、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23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70023

      

 广东省惠东县国家税务局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惠东县国家税务局国地税共建大厅修缮项目)定稿.doc
  发布人  惠州市建鑫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7-11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