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投资[2013]730号文件批准建设,并以承发改招标核字(2013)265号核准了招标方案,建设单位为承德市公-安局,施工总承包单位承德市热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门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大石庙镇
2.2建设规模: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详见暂估价清单)
2.3计划工期:2017年8月5日开工,2017年11月2日竣工,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门窗及其他装饰装修工程(详见暂估价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营业范围需包含“门窗”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或“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d.ggzyjyw.com)”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
4.2潜在投标人请自行联系办理网上注册及下载文件事宜,因未能及时办理注册等事宜造成的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月 日9时30分,地点为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2017年7月14日11时00分前通过在线提疑页面提交,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露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泄露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17时00分。
6.3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网上答疑系统及网上公告。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承德市热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楠
联系电话:1580314358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大勇
联系电话:138324741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