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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Y-SL-2017039-GC
1.招标条件
本
长春市九台区2017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已由
长春市九台区水利局
以
长九水技字[2017]8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级农田水利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长春市九台区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地点:纪家镇、龙嘉镇、土门岭镇、苇子沟镇。
2.2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计划工期: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31日。
2.5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l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且必须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必须经省水利厅网上备案;(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含合格)以上;(5)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6)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登陆后查看)公示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http://(登陆后查看)网站项目信息公开专栏自行下载。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铂鑫宾馆五楼开标室(临河街617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http://(登陆后查看)》、《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春城大街与景阳大路交汇北行500米金子汽修路口春城小区小三楼
联系人:路建 电话及传真:0431-81668785
日期: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