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干线公路S231河辛线溢洪河小桥等四座小桥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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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
DYZCZ2017-37# |
项目名称 |
省道干线公路 S231河辛线溢洪河小桥等四座小桥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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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东营市 |
建设性质 |
危桥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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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类别 |
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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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单位 |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立项文号 |
东发改投资【 2017】 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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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 |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人 |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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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集中采购机构 |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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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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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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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约122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市财政投资: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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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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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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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
S231河辛线
K40+647.0溢洪河桥,桥梁全长
2、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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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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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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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第一标段 |
S231河辛线
K40+647.0溢洪河桥,桥梁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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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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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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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申请人在近三年( 2014年至 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值不应小于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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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超过其注册资本的
10%或破产状态;
2.申请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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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经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2.项目总工 (1人 ):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安全生产负责人 (1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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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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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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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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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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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被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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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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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申请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 2010〕 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 2010〕 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 2010〕 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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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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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 2015〕 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 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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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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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报名时间 |
2017年 7月 12日至 2017年 7月 1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至 17时 30分 (北京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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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报名地点 |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 160号南楼一楼大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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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印制二维码标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两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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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招标文件获取 |
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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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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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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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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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2.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东营市政府采购网( http://dycg.dongying.gov.cn/) |
7.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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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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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集中采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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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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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东营市府前大街 130号 |
东营市东三路 1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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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7091 |
2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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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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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46-8085055 |
0546-7762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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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46-8085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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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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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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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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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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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2017年 7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