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 [2014]214号),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概念性总体规划设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具体事宜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执行。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概念性总体规划设计
(二)项目编号: DYZ2017-98#
二、采购人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辽河路 115号
联系方式:0546-8010052
三、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 160号
联系方式: 0546-7765622
四、项目内容及预算
本次采购内容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东营河及北二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概念性总体规划设计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本项目预算资金为 138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具有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职称资格,且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5、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6、所报项目组至少 12人(不含项目组负责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 7月 12日至 2017年 7月 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至 11:30, 14:00至 18:00。
(二)磋商文件领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 160号)。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 :
1、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须同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领取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3、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部颁发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采购人及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免费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 2017年 7月 26日 09:00时(北京时间)。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东营市东城东三路 160号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于当日提交响应文件签到截止时间前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先生 孙先生
电 话: 0546-7765622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 160号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 7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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