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莱芜高新区钱塘江街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 行政区域 | 莱芜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18: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4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莱芜高新区钱塘江街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钱塘江街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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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项目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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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莱芜高新区钱塘江街人行道改造工程施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还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128万元 |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等:
1.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2.地点:莱芜高新区凤凰路47号城市规划馆3楼;
3.方式:供应商须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详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指南)进行网上报名,再持以下相关资料到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16年至今区间内,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单和缴费人员花名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或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均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含图纸和电子光盘),所有资料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8月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室(莱芜市龙潭东大街001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采购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
2.代理机构: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高新区凤凰路47号城市规划馆3楼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