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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20170719-GC02-G
1.
招标条件
本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水泥路工程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采购项目编号
[20170630]-0104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
计划工期:
2017
年
8
月
3
日至
2017
年
9
月
5
日;
招标范围:农安县永安乡苏吉良子村水泥路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同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
2016
〕
1
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每日上午
8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3
:
00
时至
16
:
00
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500
元、图纸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1
日上午
10
:
30
时
,地点:
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书记
联系电话:
1594310000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
3355
号
联
系
人:王志娟、白景志
电
话:
0431-85832429-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