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美术馆安检房维修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上海美术馆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19:0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1日 10:00 | ||
| 开标地点 |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厅的显示器) | ||
| 预算金额 | ¥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叶骞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20202010 | ||
| 采购单位 | 上海美术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南路18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骞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晓、胡羡聪 | ||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美术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美术馆安检房维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美术馆安检房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1520186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骞
项目联系电话:021-202020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美术馆
地址:上南路185号
联系方式:叶骞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晓、胡羡聪
代理机构地址: 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安检房维修工程。中华艺术宫是集公益性、学术性于一身的国有近现代艺术博物馆,总建筑面积16.68万平米。位于中华艺术宫南广场安检房及配套建筑、内部附属结构由于年久,外表面和内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现对安检房及配套建筑进行维修。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为50万元。交付地址:上海市上南路185号;交付日期:合同生效后30天完成项目施工(日历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或其他证明); (3) 近三年(2014年4月30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 (4) 具有装饰装修资质二级(含)以上或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 (5) 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厅的显示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7-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1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同)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17-07-11至2017-07-18(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
5. 兹定于2017-08-01 10:00:00,在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厅的显示器)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6. 潜在供应商可从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携带相关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