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城原种场供暖系统维修改造的采购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金城原种场委托,对省金城原种场供暖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0500968)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 包号 | 设备名称 |
| 1 | 供暖设备安装 |
| 2 | 民用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个合同包1包:供暖设备安装;2包:民用。。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1165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包: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备完成本次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包: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能够完成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或以上,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及产品制造厂商的相应证件;同一厂家生产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只接受一个有效供应商参加投标(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工作日内8:00--16:00),到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携带采购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采购单位留存。
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磋商保证金1 包10000元,2包9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7月20日北京时间09:30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金城原种场
地 址:辽宁省凌海市金城镇铁北街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0416-8260052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绿景湾
项目联系人:刘丹
联系电话:0416-3727777
传 真:0416-3895678
开 户 行:
账户名称:
账 号:
邮箱地址:lnkllnkl@126.com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