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 ||
| 行政区域 | 泰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0日 19:0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03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17-0093
2.2 项目名称及编号:宁阳县鹤(山)堽(城)路东段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SDTANY2017-0093-01、02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主线西起伏山镇西场村伏鹤路与济微路(S104)交汇处,向东途径前洸河崖、邵家庄、山岭村、商庄等村,下穿瓦日铁路后,至堽城镇驻地,长6.32公里;支线为北段大汶河防汛路连接线,起于大汶河南岸防汛指挥部以东,堽城镇西村以西既有道路,向南经潘新庄村东,顺接主线,长2.30公里。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全长约8.62Km,沥青混凝土面层,路基宽15米,路面宽度为12米,两侧各1.5米路肩。
2.4 工期要求:计划7个月。
2.5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安全设施、绿化等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施工部分:53628507.00元;监理部分:13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省外建筑企业进入山东承揽业务的,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通过方可;
3.3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山东省外企业须通过省一体化平台验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其中,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7年7月11日起至2017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5.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
5.3地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南三楼;
5.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施工投标人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经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打印在A4纸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并同时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监理投标人持下列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拟派项目总监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和人社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总监缴纳的近六个月(2017年1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证明、省外企业还需提供经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并验证通过的截图(打印在A4纸上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并同时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38-5637020,联系人:苏浩。
5.5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日9时30分整,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分中心三楼开标厅,地址为: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阳政府网。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139号
邮 编:271400
联 系 人:王安邦
电 话:0538-568083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201号
邮 编:271400
项目经理:王娜
电话/传真:0538-6088868
电子邮件:wanhe5056@163.com
9.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2017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