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庄浪县郑河乡下寨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 ||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环境保护局 | ||
| 行政区域 | 庄浪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1日 18:33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00:00 至 2017年07月14日 00:00 | ||
| 预算金额 | ¥32.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党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90535695 | ||
| 采购单位 | 庄浪县环境保护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凉市庄浪县南城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39053569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号陕西国际会展大厦1幢1单元21层1210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85393806 |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浪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庄浪县郑河乡下寨村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谈判文件编号:HRCZBPL-2017-066
2、谈判内容:(共一包)
分类式垃圾箱18个、钩臂式垃圾车1辆、配套钩臂式垃圾箱29个。(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3、项目预算:32.2万元。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提供国家新颁发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须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6年7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报名,报名成功后谈判文件现场自行获取。
7、响应性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性文件截至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之前(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谈判时间:2017年7月20日9时
(3)谈判地点: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4)投标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62118052644900039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庄浪县电子大厦一楼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浪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平凉市庄浪县南城区
联系人:党辉
电话:15390535695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1区2号楼2单元2楼202室
联系人:张媛
电话:18093356516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