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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涪陵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品包装非标装置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涪陵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品包装非标装置购置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1日18:26获取招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涪陵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品包装非标装置购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行政区域重庆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1日 18:2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大厦28楼5号)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28层5号)
预算金额¥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电 话:023-72890903 传 真:023-72869963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付老师023-72890903
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大厦28楼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苟老师 023-67718339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涪陵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品包装非标装置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涪陵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品包装非标装置购置

项目编号:XHTC-HW-2017-05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电 话:023-72890903 传 真:023-728699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涪陵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西路6号

联系方式:付老师023-728909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苟老师 023-67718339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大厦28楼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包括涪陵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危险品包装非标装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单位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电子产品、机械装置或仪器仪表的技术开发、生产及维修;2、近三年有对外签订生产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装置或者危险化学品包装跌落、倾倒检测装置的合同,同时提供采购方验收合格报告、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2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大厦28楼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大厦28楼5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201号联合国际28层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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