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现就关于哈尔滨铁路局齐站时钟系统更新购置项目(招标编号:HTYDWS2017-057)条款中第三项投标人商务资格条件要求中有关条款做出如下澄清。1.资质要求中1.1中提到的具有设备检测合格证和设备鉴定报告是指设备应出具依据国家标准(GB/T26866、GB/T2423)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包括时钟系统的母钟及子钟。请各投标厂家将省级或省级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于7月21日前交于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2.资质要求中1.2中提到的投标方近3年内有同行业供货业绩,同行业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且供货业绩中应有时钟系统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请各投标厂家将同行业供货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于7月21日前交于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
哈尔滨铁路局运输代理中心 哈尔滨铁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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