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RZ2017-GX-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15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发改投资[2017]344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7〕44 号,现对该项目的副坝土建及机电、金属结构安装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是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供水、发电和航运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53.50 m,水库总库容为3.46亿m3,防洪库容为2.50亿m3,装机容量42兆瓦。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0个月。
2.2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融水县。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8月,完工日期为2019年04月,计划工期21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广西落久水利枢纽工程副坝土建及机电、金属结构安装施工。
2.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招标内容为:土石方工程(爆破约20万元),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工程,防渗处理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及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总投资约40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项资质等级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或 壹 级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 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5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承担过1个或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合同协议书和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必须是同一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施工业绩内容在鉴定书内须有表述)。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4)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7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潜在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购买文件回执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文件的发票)。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 8 月 8 日10时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1号
邮 编:545026
联系人:李工、钟工
电 话:0772-2800936
传 真:0772-280061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分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环路82号恒大苹果园金色阳光26栋1305室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人:谭工、陆工
电话:0771-5703315
传真:0771-5703315
E-mail:jhrz888@163.com
招 标 人:柳州市龙溪水利水电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7 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