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 黑龙江省小莲花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黑发改新能源【2016】14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林口)有限公司,本项目以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小莲花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JT[2017]G008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7建设地点为: 黑龙江省林口县
2.8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9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不存在行贿受贿、违规违纪现象。
3.2信誉要求:没有处在投标禁入期内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外省企业需在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和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或中标后必须在此平台进行登记,如不进行登记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2日至2017年7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群力大道和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广场门市),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需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考核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的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业绩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群力大道和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广场门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林口)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群力大道和朗江路交叉口,星光耀广场门市
联系方式:0451-87003145
联 系 人 :闫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