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宝山监狱生产管理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宝山监狱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4:08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12日 14:30至2017年07月19日 14:3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14:30至2017年07月24日 09: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懿婷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8882058-21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宝山监狱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沪太路617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祝老师 021-560137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懿婷 021-68882058-21 | ||
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宝山监狱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宝山监狱生产管理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宝山监狱生产管理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KB/CS-SHBJ-2017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懿婷
项目联系电话:021-68882058-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宝山监狱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沪太路617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祝老师 021-560137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科博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懿婷 021-68882058-21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宝山监狱生产管理改造项目,其他详见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经登记入册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5.具备《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或以上资质。(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其他相关权威机构颁发)6.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7.本项目主要设备均需提供原厂项目授权书。8.主要设备具备检测报告。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10.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12日 14:3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4: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话预约现场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4:30 至 2017年07月2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2017年07月12日14:30—07月19日14:30。(工作日,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6-148
3、报名时请至少携带下列证明文件:
3.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2 《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4 有效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有效期为截止到开标时间倒计时2个月内,并加盖公章,此原件由代理机构留存)。
3.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留存)。
3.6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7 有效期内类似项目服务合同一份(原件及复印件)。
3.8 以上资料除有特别说明外,证照类原件仅供核对(验证后退回),留下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方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料不全的,其投标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所提交的材料均为A4单面打印。现场报名请先电话预约。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懿婷
项目联系电话:021-68882058-2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