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有恒桥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双峰县有恒桥建设工程 已由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双发改行审 [2016]44 号 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峰县有恒桥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
2.3项目规模:本工程全桥长 143.09米,桥面宽度为 30.5米。工程造价为 19283357.63元。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300日(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 279号令和原建设部第 80号令保修;
2.8招标范围:全桥长 143.09米,桥面宽度为 30.5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 公用 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具备有效的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技术负责人具有 市政或桥梁工程或结构 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 [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 ;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6个月( 2017年 1月 -2017年 6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名单;
3.9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07月13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及娄建发 [2016]128号文件。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叁拾伍万元整 。
5.2提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08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 “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链接,获取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 “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 “投标保证金 ”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 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年 07月 13日至 2017年 07月 21日 17时 止(北京时间), 自行在 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sfzbtb.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理定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sfzbtb.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08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中心四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sfzbtb.gov.cn ) 、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dggzy.hnloudi.gov.cn ) 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双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双峰县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8-6821479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双峰县永丰镇曾国藩大道南 161号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17773827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 488号东一国际大厦 1128房
联系人:罗女士 王女士
电 话: 15673814747 13762803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