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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沂南河河道清淤、清理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4  浏览次数:4
核心提示:沭阳县沂南河河道清淤、清理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沭阳县水务局的沭阳县沂南河河道清淤、清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沂南河
 沭阳县沂南河河道清淤、清理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沭阳县水务局的沭阳县沂南河河道清淤、清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沂南河沿线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       期: 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 格                               

(5) 资金来源:县财政                      

(6) 本项目预算价2673.1928万元,最高限价为2500万元,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7)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2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决算审计,审计决算后,扣除质保金(审计价的5%)后按审计决算价付清余款;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再支付质保金。

二、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造价、业绩、信用体系、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经历等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委组织现场抽签确定。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2012年7月1日(含)以来完成过合同金额在125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工程业绩(以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完工证明原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及签名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为准),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时间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及签名表)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2016年1~4季度江苏省水利厅履约考核结果的单位信用等级为E级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次工程投标。

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以下任一种方式提供:①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②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如因社保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社保查询全国统一电话12333),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因上述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 ,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4.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5、其他条件: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5.5.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5.5.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5.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本次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 7月20日17时30分;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各投标人注意:投标人必须确保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情况的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后,将视情节轻重暂停六个月至三年不得参加我县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不良行为通报省行业主管部门。

七、投标保证金:

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本工程采用虚拟子账户进行保证金缴纳,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注意:缴纳保证金时在子账号前加“-”(子账号前的“-”号必须在输入法英文模式下输入)。

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

账户名称: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50177724000000029

汇款行号:105308300038

联系电话:

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0527-83691856

 八、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招标人名称:沭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赵路             联系电话:188052417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星           联系电话:13235121262

地 址:沭阳县新田广场三楼

江苏CA认证公司:02596010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入库电话83553346(工程类入库)

沭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41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联系人:杨晶晶,联系电话:0527-8998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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