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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报建编号:1210209120160130招标备案号:12022017054006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河东施工[2017]070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一期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
 报建编号:1210209120160130
招标备案号:1202201705400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河东施工[2017]0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一期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津东审投[2016]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300000.0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一期工程,立项总建筑面积117145平方米,立项总投资300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河东区六纬路西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金茂天津河东一热电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113204.99平方米,立项总投资300000万元。最大单体面积23663.92平方米 、最大单跨跨度12.4米、最高层数30层、最高高度99.95米、最大基坑深度约12.75米。招标范围:土建工程(不含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景观工程、太阳能工程、电梯工程、防雷工程及各种管线预留预埋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8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需取得《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7)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7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25日2017年08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1104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津辉置业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宋镠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兆路与华兴道交口月坛商务大厦934室 
邮政编码:300042联系人:石蕾电话:022-58677676 
传  真:022585776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04 
邮政编码:300191联系人:柳习智电话:15822075829 
传  真:23669319
日期:2017 年 7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沈伟洪 
电话:24138499传真:24138499电子邮箱:HDJGZ12345@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四经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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