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6-17002
一、招标条件
1.1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方”)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防水材料,本次资金来源为本工程建设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大江东产业聚集区江东大道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自来水供水管道维修改造)起点位于河庄大道,终点至青六路,全长约4.58km,其中,河庄大道-青西三路段全长2600米,采用三舱断面形式,内设市政舱、高压电力舱、燃气舱;青西三路-青六路段全长1980米,采用双舱形式,内设市政舱、燃气舱。项目位于义蓬街道、河庄街道,管廊随路敷设,不涉及新增用地。
本标段范围为K5+425~K6+980,全长1.55km,包含综合管廊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线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等。本标段沿线共设置综合管廊1555m,桥梁118.72m/1座,隧道822.5m(其中U型槽段453.5m,暗埋段369m)/1座,D600~1200雨水管3060m、DN1200污水压力管1530m,预应力变截面钢筋防水材料箱梁120片,钻孔灌注桩96根,临时贝雷桥25m/1座。
2.2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的防水材料参考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预铺(湿铺)高分子防水卷材 | 详见第七章 | 65000平方米 |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 符合国标GB/T23457-2009 GB/T23260-2009 |
2 | 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 详见第七章 | 52吨 |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 执行标准JC/T2041-2010 |
3 | 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详见第七章 | 3000平方米 | 本项目部所辖施工区域或需方指定的地点 | 符合国标GB 18242-2008;应用性能符合JC/T1075-2008 |
说明:上表中第1项中, 预铺(湿铺)高分子防水卷材为两种不同的防水材料,因设计图纸尚未明确是其中两种材料的哪一种,请投标人对这两种材料分别报价。
2.2.1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2.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8月至该标段工程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供应合格的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计划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2.3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或采购方指定施工地点。
2.2.4 质量要求: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要求。
2.2.5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招标人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为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取得有效的防水材料生产许可证书。另外其供应产品必须有浙江省内检测中心检测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标规定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须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另外其供应产品必须有浙江省内检测中心检测的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标规定的证明文件。
3.1.2业绩: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防水材料生产、施工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且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每年至少1份,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3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提供银行基本户开具的信用证明。
3.1.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5财务状况:
3.1.5.1有近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
3.1.5.2 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6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1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6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在线报名参与本次招标,并在集采平台中上传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4.2招标文件的售价及获取
4.2.1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
投标均不予以退还。
4.2.2购买标书的费用在开标时于投标现场收取。
4.2.3为节约资源,倡导环保行为,此次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标书(所有参与报名本项目且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可以通过中国电建集采平台的投标管理栏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之前送达杭州市江东大道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前应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8月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5.3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5.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能成为合格供应商的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和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环城东路192号
邮编:650041
联系人:李慧
电话:0871-63331575 15368221635
采购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
地址: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办事服务中心旁,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江东大道提升改造及地下综合管廊项目部
联系人:谈永清
电 话:15293973007
八、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室
监督电话:0871-63396411
2017年 7 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