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低温省煤器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81700360545-1-9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低温省煤器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沧州市孟村县集中供热项目,热源厂位于县城东侧,S302国道南侧,厂区建设用地面积约60亩,总体建设规模为4×29MW燃煤热水房。工程分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2×29MW燃煤热水及配套附属设施,并预留2台位置。
本次招标本着“技术成熟、设备先进、结构合理、运行稳定经济可靠”的原则,对孟村县集中供热项目一期热源工程2×29MW对应低温省煤器进行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一期热源厂2×29MW对应的2台低温省煤器本体及附属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设备本体、接口配套反法兰、相关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设备支架及平台由供货厂家提出要求,招标方进行设计安装。
三、供货安装周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交货并安装完毕。
四、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投标申请人具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6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五台套低温省煤器供货和安装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申请人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4、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要求的销售业绩原件。
6、申请人报名须持上述相关要求的原件和上述1至5款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30314102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
联 系 人:张献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