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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2017]51号批准建设,以LSXTZ-170508-1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
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项目已由灵寿县发展改革局以灵发改[2017]51号批准建设,以LSXTZ-170508-1号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项目。
计划工期:从总包单位入场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寿县境内,正南大街长约2639m,宽约30m,主要涉及正南大街翻修及其附属的管线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本标段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本标段具体内容见《灵寿县正南大街翻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4634.05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3.2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开标时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7月18日—2017年7月24日9:0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资质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7 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寿县振灵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灵寿县建设大街 
联系人:尹志辉 
联系电话:0311-82521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嘉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
联系人:刘申峰
电话:0311-66030798、18630180445
传真:0311-66030798
电子邮件:hbjxz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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