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外网工程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 采购单位 |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9日 18:0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6日 16: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0日 13:30 | ||
| 开标地点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于玲利、李伟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9203935/85210229 | ||
| 采购单位 |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主任 1874316477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于玲利、李伟新 0431-89203935/85210229 | ||
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外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外网工程
项目编号:JM-2017-07-96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玲利、李伟新
项目联系电话:0431-89203935/85210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
联系方式:刘主任 187431647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于玲利、李伟新 0431-89203935/8521022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外网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JM-2017-07-9691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消防外网工程已由长春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以长教后勤函字【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消防水池及附属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2 建设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内。
2.3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9月6日,共计2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
3.3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6室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窗口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外省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174.9956万元,暂列金14万元。
七.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八.付款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5999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87431647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于玲利、李伟新
电话: 0431-89203935/85210229
招投标监管部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监管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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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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