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区) » 货物招标 » 正文

业务督察管理系统更正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业务督察管理系统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采购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督察内审司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9日16:19首次公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业务督察管理系统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督察内审司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19日 16:19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2日更正日期2017年07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杭、管恩钊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91205,68991542
采购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督察内审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鹏飞,010-82261664
代理机构名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2101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杭、管恩钊,电话:010-68991205,68991542,传真:010-68329810

项目名称:业务督察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B0708-CMC17N7080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杭、管恩钊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91205,6899154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19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业务督察管理系统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1707/t20170712_851349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7年82日上午9:30(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下述接收投标文件地址,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82日上午9:30(即开标时间)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开标地点: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

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4402室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8:30-9:30。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 评分细则:

3.4系统原型展示

基于对本督察系统业务需求的分析,设计系统界面原型。界面原型应能体现系统的各类督察应用、督察业务流程、主要督察业务指标、数据采集和引擎配置,查询统计界面等方面。

(1)所有原型界面展示内容全面,设计界面友好,人机交互性、易用性能完全达到要求,得满分。

(2)原型界面部分达到要求,得2分。

(3)原型界面完全不能都达到要求,得0分。

4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特殊条款 ,第4条 :

(1)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十五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4、招标文件第五章:

1.3.2实施计划要求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8个月。

在正式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完成项目软件需求编制及评审工作。中标方应依据用户需求说明书,完成软件需求说明书编制工作。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评审,中标方按照评审意见修改整理直至通过评审。

软件需求说明书通过评审后150天内,中标方需依照软件需求说明书完成系统设计、功能实现、系统测试等工作,质检总局组织进行用户测试。用户测试通过后,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验。

初验完成后,在6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工作。中标方配合质检总局进行系统培训工作。试运行结束后,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验。

 

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一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7年8414:00(即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递交到下述接收投标文件地址,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7年8414:00(即开标时间)在下述开标地址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开标地点: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址:

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塔楼4402室

递交/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413:00-14:00

 

2、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二部分 评分细则:

3.4系统原型展示

基于对本督察系统业务需求的分析,设计系统界面原型。界面原型应能体现系统的各类督察应用、督察业务流程、主要督察业务指标、数据采集和引擎配置,查询统计界面等方面。原型采用视频演示的方式,时长5-10分钟,以U盘或光盘方式递交。

(1)所有原型界面展示内容全面,设计界面友好,人机交互性、易用性能完全达到要求,得满分。

(2)原型界面部分达到要求,得2分。

(3)原型界面完全不能都达到要求,得0分。

4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特殊条款 ,第4条 :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后十五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

 

4、招标文件第五章:

1.3.2实施计划要求

项目总体建设周期为6个月。

在正式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完成项目软件需求编制及评审工作。中标方应依据用户需求说明书,完成软件需求说明书编制工作。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评审,中标方按照评审意见修改整理直至通过评审。

软件需求说明书通过评审后120天内,中标方需依照软件需求说明书完成系统设计、功能实现、系统测试等工作,质检总局组织进行用户测试。用户测试通过后,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验。

初验完成后,在30天内完成系统试运行工作。中标方配合质检总局进行系统培训工作。试运行结束后,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终验。

 

 

四、其它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督察内审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鹏飞,010-8226166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2101B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杭、管恩钊,电话:010-68991205,68991542,传真:010-68329810

 

 
 
[ 招标(会员区)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同类招标(会员区)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区)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