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海计装【2016】68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码头建设内容:在中山港黄圃港区内,洪奇沥水道右岸三星口上游约500米处建设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配套建设停车场、训练场、值班待命用房、疏浚、道路、供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等工程。
2.2建设地点:中山港黄圃港区内。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是广东海事局中山黄圃海事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工程预计建安造价约 1164 万元。具体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高桩梁式码头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类似项目 10 年以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5 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过高桩梁式码头水工建筑物的施工的技术负责人,从事类似项目 10 年以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6 其它人员要求:①港航专业工程师1人, 港航、水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 年以上水运工程施工经验;②合同计划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工程合同计划工作 5 年以上;③质检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水运工程质检工作 5 年以上;④测量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水运工程测量工作 5 年以上;⑤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作 3 年以上;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初级及以上职称,负责类似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2 年以上,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3.7 2014-2016年以来公司有赢利(大于零)记录。需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8 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1月1日以来)必须承接并完成过类似工程单项合同1000万以上的高桩梁式码头的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的复印件。
注:工程接收证书可以是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3.9 企业取得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3.10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①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的要求,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才具有报名资格。
②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对本公司、企业、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③该证明材料有效期的计算,在该项目报名时间段内均属有效。
3.11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
3.1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工程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工程投标。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20 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每日上午9:30至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00,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委托代理人持报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投标人基本信息表原件(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③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3.1~3.11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拟投入人员需提供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职称证、半年以上本单位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一份,编制封面、目录,按顺序装钉成册,报名资料复印件需要提供原件现场核对,同时还须单独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本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样表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使用)购买招标文件。不按上述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等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申请人拟定项目负责人须亲临现场完成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事宜,不接受邮购方式。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广东海事局网及广东建设报等媒体上发布。如有修改或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
6.其他:
6.1 投标报名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办理方法见网站(http://www.gzggzy.cn)办事指南。
6.2 本次招标、评标全过程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投标人在中标后需向该中心缴纳中标总价万分之九的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缴纳。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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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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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中山市沿江东一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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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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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760-8531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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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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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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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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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7063336 18302036816 |
传真:020-83643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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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366144841@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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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申请人基本信息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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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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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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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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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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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总部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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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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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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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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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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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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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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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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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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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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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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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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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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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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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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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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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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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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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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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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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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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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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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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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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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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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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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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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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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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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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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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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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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