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阳信县玉米“一防双减”补助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阳信县农业局 | ||
| 行政区域 | 滨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18日 17: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阳信县农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2017年阳信县玉米“一防双减”补助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2017年阳信县玉米“一防双减”补助项目
项目编号、包号:BZYXGP-2017-0056A01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7月17日
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7年07月26日15时00分
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01 | 对项目区内11.46万亩玉米田购买所需药剂。药剂为:1.杀菌剂:苯醚甲环唑,水分散粒剂,有效成分含量37%,亩用量5克,;2.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有效成分含量5%,亩用量12克,;3.植物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有效成分0.01%,亩用量10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具有农药经营资格证书; 4、供应商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约106.51万元 |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8:30至2017年17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报名。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具有农药经营资格证书; 4、供应商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4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商 务 部 分 | (4)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除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报价;自然人报价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有效原件提交审查);②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⑤提供农药经营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⑥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四)★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提供农药经营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⑥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变更为: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A01 | 对项目区内11.46万亩玉米田购买所需药剂。药剂为:1.杀菌剂:苯醚甲环唑,水分散粒剂,有效成分含量37%,亩用量5克,;2.杀虫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水分散粒剂,有效成分含量5%,亩用量12克,;3.植物生长调节剂:芸苔素内酯,可溶液剂,有效成分0.01%,亩用量10克。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供应商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约106.51万元 |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7年07月17日8:30至2017年07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报名。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供应商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
4 |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商 务 部 分 | (4)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供):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除银 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报价;自然人报价的提供其身份 证明)(有效原件提交审查);②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⑤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四)★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3项“供应商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⑤所提供药剂须具有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提供所投所有农药近期质量检验报告或提供本次货物生产厂家质量检测报告,若为经销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阳信县农业局
地 址:阳信县阳城六路567号
联 系 人:崔露露
联系方式:0543-821121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滨州市渤海十五路806号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方式:0543-3339987、17854328261
山东大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