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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投资【2017】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已由 清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清审投资【2017】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清河县长城街中央隔离带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全部落实
招标范围: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有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专业需为园林或绿化(林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取消现场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
注:在招标文件下载过程中出现问题,咨询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杨先生、苏先生;联系电话:0319-829097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 年08 月 15 日09时 30分,地点为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清河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 上发布。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清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及职称:
刘保国(建设单位代表)、曹素芳(工程师,招标小组负责人)、赵素林(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李静(工程师,招标小组成员)。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河县长江街66号       地 址:石家庄市建华大街7号
    邮    编:054800                  邮    编:054000
联 系 人:刘保国                  联 系 人:曹素芳
电    话:0319-8299878            电    话:0319-7319970
传    真:0319-8299878            传    真:0319-731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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