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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雷甸镇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临莫线-和平公路)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ZCDQ(2017)089号1. 招标条件本项目2017年雷甸镇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临莫线-和平公路)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清县雷甸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与补助,招标人为德清县雷甸镇和平村股

招标编号:ZCDQ(2017)089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7年雷甸镇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临莫线-和平公路)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清县雷甸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与补助,招标人为德清县雷甸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德清县雷甸镇临莫线-和平公路境内K1+500-K4+000段,里程为2.5km,路宽为5.5m,两侧土路肩各0.5m,路基宽6.5cm。沥青路面,本次对其铣刨后对其进行中修。

项目采用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等规范为设计依据。路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荷载为标准轴载 BZZ-100KN。路面面层采用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形式:K1+500-K3+463路段为4cm细粒式沥青面层+热沥青下封层+20cm水稳碎石基层。K3+463-K4+000路段为4cm细粒式沥青面层+热沥青下封层。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安全设施、老路病害处理及接坡处理等。本次施工招标计划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 月24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清县商会大厦2楼205室(联系人:李杨 徐工 ,联系电话:0572-8013857(传真))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身份证应正反双面复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请各投标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德清县雷甸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德清县雷甸镇和平村 地 址:德清县商会大厦2楼215室

邮 编: 313219 邮 编: 313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李杨 徐工

电 话:0572-8240365 电 话:0572-8013857

传 真:/ 传 真:0572-8013857

招标备案单位:德清县雷甸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2-8486127

2017年07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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