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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复印件或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河源市市外企业需提供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管理人员在平台登记录入的企业人员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
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建安B类)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7、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建安C证)复印件、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员生产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复印件及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均在2017年4月~2017年6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须有社保业务部门的印章,必须提供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备验)。
10、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打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2、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本工程名称(如名称过长可简写)、保证金金额)、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叁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投标企业报名时须带备报名资料原件备查,否则,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⑤没有按规定提供原件备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