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变更的内容为:
YGMD-011 工程设计及造价咨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投标人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现变更为:
3.2、
3.2.1投标人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恒丰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学府街128号兰亭银座商务楼1302B室
邮 编:030006
联 系 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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