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河南省正骨研究院骨细胞与分子生物学研发平台建设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正骨研究院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0日 18:2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7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7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9-63546653 | ||
| 采购单位 | 河南省正骨研究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南省洛阳市启明南路8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9-6354665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10层(110房间)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1-65949196 | ||
normal align=center>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正骨研究院的委托,就“骨细胞与分子生物学研发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 豫财竞谈-2017-938
二、项目内容:采购预算人民币总计51万元。
normal align=center>包号 | normal align=center>货物名称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预算金额 | normal align=center>供货安装期 | normal align=center>交货地点 |
normal align=center>1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进口设备) | normal align=center>1台 | normal align=center>22万元 | normal align=center>合同生效后60日内验收交付使用 normal align=center> | normal align=center>河南省正骨研究院指定地点 normal align=center> |
normal align=center>2 | 全封闭组织脱水机 (进口设备) | normal align=center>1台 | normal align=center>29万元 |
原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normal align=left>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normal align=lef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ormal align=lef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ormal align=lef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ormal align=lef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ormal align=left>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normal align=left>7、与采购人就本次谈判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normal align=left>8、生产厂家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normal align=left>9、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normal align=left>10、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normal align=left>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normal align=left>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normal align=left>1、供应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normal align=left>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ormal align=left>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ormal align=left>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ormal align=left>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ormal align=left>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normal align=left>7、与采购人就本次谈判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normal align=left>8、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时投标人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normal align=left>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normal align=left>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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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点:郑州市东明路187号金城大厦B座10层(110房间)
联系人:董女士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49196
邮 箱:zhaobiao04@163.com
normal align=right>2017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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