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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购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购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传真通信设备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购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传真及数据数字通信设备/传真通信设备

采购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20日 19:1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0日 09:00至2017年07月27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二会议室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修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88670
采购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警官,010-65223229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修海龙010-63988670
附件:
附件1 招标公告1118.docx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购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2017年业务技术装备项目购置计算机及配套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1705-HXTC-IQ111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修海龙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886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9号

联系方式:谢警官,010-652232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修海龙010-639886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4)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0日 09:00至2017年07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4层北侧楼道东头第二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经检查合格,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签署本项目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的授权);

(4)法人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4)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本项目不涉及)(5)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本项目不涉及)(6)政府采

购进口产品管理(本项目不涉及)(7)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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