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朝高速公路2018年专项工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2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7-0176-009
1.招标条件本承朝高速公路2018年专项工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2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7]278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7]124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主要是进行以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①承朝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承朝高速公路监控系统已不间断运营7年,故障频发,因设备停产导致维护维修难度大,维修成本高。建设方案为更换原有摄像机为网络高清摄像机,并在避险车道、监控盲区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增加监控摄像机;更换原有全线信息发布系统(除设备基础、立柱以及原有传输方案外),并在重点路段增加一处信息发布系统;更换原有视频事件检测系统,并增加检测盲区事件检测。
②承朝高速公路交调站增设工程
交调数据资源是全面实现交通信息化的重要依托,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是提高交通运输效能的迫切需要。为了有效解决河北省公路交通情况调查存在的统计调查能力不足、路网运行管理支撑不够、信息服务水平不高、决策分析缺乏依据等问题,引导河北省交调工作科学开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调工作任务,提高河北省交调数据稳定性和效率,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安排实施河北省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承朝高速公路根据《河北省公路网交通情况调查数据采集与服务系统工程建设方案》的要求设置交通量调查站。建设方案为安装1处交通量调查设备,为普通站设备。观测站点位置定在平泉。
2.2 设计周期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及施工图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止。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外业调查、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和信誉等方面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只接受第一家单位的投标申请。
3.5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仅指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
3.6商业信誉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7月至今)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果不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中过去1年中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清路9号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显示姓名为准)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进行注册登记。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0日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2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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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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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06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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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胡振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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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314-205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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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0314-2123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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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5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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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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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
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承德办事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二区2号楼6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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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0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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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张坤、张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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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0314-2066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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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314-2066866 |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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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均无效。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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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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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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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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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条(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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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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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一年(2016年7月1日至今,下同)不曾在公路项目设计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评标时,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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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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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以职称证的专业为准),近5年(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条(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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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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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填报并发布的信息一致;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所附公路项目的登记业绩截图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信息一致;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 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所附项目负责人业绩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并发布的信息一致。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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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第一信封 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6)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7)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10)投标人没有相互串通投标、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2)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3)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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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 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 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 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 e.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0 分 f.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 分 g.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0 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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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内层封套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3)按投标函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大小写,报价函中投标报价大写无语法错误,能够明确报价。 (4)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5)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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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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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 分 i.评标价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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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修改 |
评标排序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 (2)招标人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进行计算,并计算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如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时,则以投标人完成的类似业绩最多者优先;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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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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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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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
25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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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设计项目业绩(10分) |
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每增加1条(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加5分,满分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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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
15分 |
满足强制性标准 |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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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6分) |
近5年内(2012年7月1日至今,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每增加1条(段)加3分,满分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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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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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对的理解(5分) |
对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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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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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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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设计思路 (5分) |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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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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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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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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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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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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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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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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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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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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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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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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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0分 |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一般,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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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较完善,得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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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及保证措施安排完善合理,得8-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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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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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低者优先;如果评标价也相同,则以评分内容的序号在前者得分高者优先,如果各分项得分均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次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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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5;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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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当评标委员会成员≥6人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