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青南路(中环线—金和路)道路设计
项目编号: 皖C-2017-ZF-GC-Z-465
招标人名称:蚌埠高新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 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工程地点:蚌埠高新区
招标范围及内容:长青南路(中环线—金和路),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道路红线30M,占地面积约18000平方米,车行道宽15米,为沥青路面。主要设计内容包括行车道、人行道、雨污水管道、路灯、监控、标线标牌等。服务内容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设计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含概算)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工程投资:2500万元(服务费用约7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要求:
1、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的企业。
2、企业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一个或一个以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开标时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
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开标前三年至今)没有相同类别工程的违法分包和转包挂靠行为。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相关类高级工程师资格,2012年1月1日以来须完成一个或一个以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开标时须提供相应的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同时必须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如不能体现,则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或中标时间为准。
说明:
1、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 500元,以电子档形式出售,售后不退。
3、投标人在分别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和招标文件费用指定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和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长青南路道路设计 项目投标保证金,长青南路道路设计 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被各级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该行业项目的投标;被依法设立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有隶属关系或控股、参股等利益关系的,不得投标。
6、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7月21日
8、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7年8月9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三楼(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
9、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17年7月21日以后
(2)下载地址: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http://www.bbztb.cn
投标人投标前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注册登记,并通过验证后;登录“http://www.bbztb.cn”,点击 “投标人登录”,选择 “建设工程”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3)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开票所需的纳税人识别号,以投标人注册登记时填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投标人需确保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10、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费用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标段,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开标前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外,其他有关投标人不良行为信息以及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由评标委员会自行登录官方网站查询,不接受投标人自行提供的证明。
11、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2、本项目如有以举报形式反映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在中标(成交)公示结束前提出(经复审改变评审结果的,在复审公告结束前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13、中标(成交)公示期结束前,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没有因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问题被依法处理而被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人资格的,公示期结束,招标(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人,并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被质疑(异议)、投诉、举报等反映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
联系人: 吴耿 电话:0552-2056150 传真:0552-2072395
邮 箱: 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国蚌埠”党政门户网、蚌埠市信息公开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