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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吉兰德—161团二营公路(第二合同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第九师吉兰德—161团二营公路(第二合同段)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第九师吉兰德—161团二营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发﹝2017﹞161号文下达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交通

第九师吉兰德—161团二营公路(第二合同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第九师吉兰德—161团二营公路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发2017161号文下达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第九师161团及裕民县境内。

项目划分及建设规模:

施工: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划分为2个施工合同段。

第二合同段:起点为路线K21+700处(裕民河处),终点位于161团二营,桩号为K21+700~K39+838.16,长18.138km。本阶段的公路等级均为三级公路,路基基本情况如下:设计速度40km/h;车道宽度为3.5×2m;土路肩为0.75×2m;路基宽度为8.5m。

招标范围:第二合同段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1791日开工,2019831日完工。计划总工期:73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均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兵交发﹝201228号)的规定完成备案;在兵团交通局网站上注册,并将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兵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上2016年度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等级证明(不包括新取得资质的企业)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21日至201772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 时,下午15:30时至 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要求的单位请于2017726日至20178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 13:30 时,下午15:30时至 1930 (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 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购买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图纸。

52 施工招标文件为1000/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通知为准

递交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第九师绿翔大厦2楼)

6.2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时间及集合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交通网》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魏志远

  话:090133583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梦馨

  话:09916170328

  真:0991-6172473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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