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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3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3标段三次招标公告品目采购单位安阳县农业局行政区域安阳县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1日11:0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1日10:56至2017年07月27日10:56招标文件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安阳县农业局所需农业机械设备项目3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安阳县农业局
行政区域 安阳县 公告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1:0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10:56至2017年07月27日 10:56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10日 10:56
开标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西东风路342号)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518784568
采购单位 安阳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安阳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03973573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18784568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办理并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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