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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2017年度模环乡刘家村(雀北垅山)、姚西塘村(东边)垦造耕地工程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LYSG2017-154-1311.招标条件龙游县2017年度模环乡刘家村(雀北垅山)、姚西塘村(东边)垦造耕地工程,已由龙政发【2017】41号、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有

招标编号:LYSG2017-154-131

1.招标条件

龙游县2017年度模环乡刘家村(雀北垅山)、姚西塘村(东边)垦造耕地工程,已由龙政发【2017】41号、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100%)并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龙县模环乡刘家村,招标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灌渠、排渠、新建泵站及其相关附属工程,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垦造完成后的土地种植管护工作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工期90日历天/标段,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本项目为两个标段:

一标刘家村(雀北垅山):设计预算价送审6140200元,审核4012051元,招标控制价送审3921969元,财政审核3914590元。

二标姚西塘村(东边):设计预算价送审3268332元,审核2229513元,招标控制价送审2221060元,财政审核221491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因串通投标等行为被立案调查的谢绝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缴纳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公示结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开工,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将解除合同并重新组织招标,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和费用。

4.电子评标

本工程不实行电子评标。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电汇或者网银)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013409698。

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不区分标段;席位费400元,请在2017年8月14日15时00分前持IC卡至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9室办理完毕,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等资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标,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5日9时3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1)。逾期送达或未按指定地点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宋先生670133

招标代理: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叶工0570-7018388

10.其他

投标企业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可以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开标顺序按一标、二标的顺序依次进行。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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