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SG2017-157-134
1.招标条件
龙游县检测检验研究院改造工程已由龙发改中[2017]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龙游县灵江工业园区竹海南路1号,原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大楼。财政审定预算价为3649105元,计划工期90日历天。工程内容为实验室的通风、特殊空调系统及实验台柜的采购和安装、实验室的装饰工程及净化新风系统施工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本项目适用《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游县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诚信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5]103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和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装饰设计和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有相类似实验室业绩,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14】39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记录并公示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未被记录不良行为的上述行为不作为认定依据)。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参加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一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浙江省外企业在购领招标文件前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电子评标
本工程实行电子评标,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品茗格式转化后的工程量清单,组价后自行刻录光盘。联系人:何先生 15157005077。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13409698。
5.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席位费400元及品茗服务费200元请在2017年月 日15:00时之前持IC卡到320室办理,逾期不予受理,办理招投标IC卡详见http://www.lyxztb.com网站,办理IC卡前浙江省外企业须凭省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进浙备案(公示)等材料到县监管办102室办理确认手续。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15:00时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com),招标文件2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8月11日15时00分整,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5室(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吴先生0570-7110216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先生 15857062966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毛先生 0570-7266270
招标人: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代理: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