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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加工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根据师财发[2017]11号文件的通知,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加工厂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加工厂
 根据师财发[2017]11号文件的通知,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加工厂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加工厂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采购预算56000元。
  消防器材清单
  类别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灭火器换粉 1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5kg 具 15
  2 8kg 具 540
  3 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35kg 具 20 
  4 50kg 具 3 
  购买 5 消防水带 Φ65 米 300 
  6 接头 Φ65 套 20 
  7 消防水带 Φ50 米 150 
  8 接头 Φ50 套 5 
  9 白磁漆 kg 10 
  10 红磁漆 kg 15 
  11 防冻液 绿色 桶 6 备用发电机需要防冻液
  12 阀栏片 Φ110、8眼 片 4 
  13 直角弯头 Φ110 个 2 
  14 钢管 Φ110 米 2 
  15 涡轮杆蝶阀 Φ110 个 2 
  16 直角弯头和连接 Φ65 个 20 直角弯头和连接各10个
  合计 56000 该预算56000元中包含更换干粉灭火器配件的费用
  以上产品均为国标产品,详细情况请与采购人联系。(未与采购人联系明确细节所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效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以上设备型号若涉及品牌,仅作为采购人提供参考,但供应商所报设备应响应或优于采购人所提供的型号规格及参数,供应商可以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同时应使询价小组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中标后,尽快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采购货物生产制造或销售的经营范围,具有采购货物供货、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相关方面的能力且信誉良好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供应商有固定的实体店或经营场所,需提供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非本地工商注册企业必须取得博乐市本地具有相同资质企业的售后服务支持并需提供双方针对本次项目签定的售后协议(协议后附双方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投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是法人前来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提供业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报价时请写明报价单位、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所投产品报价含运费、装卸费、安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四、询价规定:
  1、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7月25日,超过截止报名时间的询价将被拒绝。
  2、询价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
  五、联系方式:
  1、报名及询价地点:第五师八十一团机关三楼招标办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在报名时必须一次性交清保证金,否则拒绝报名。
  3、银行开户信息:(1)、单位名称: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霍热分公司
  (2)、纳税人识别号:91659007715540844F
  (3)、地址、电话:双河市霍热团部 09096889301
  (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霍热支行
  (5)、银行帐号:30748101040000104
  4、联系人:
  采购人:刘新民
  电话:13565779237
  招标办:肖 刚
  电话:1893578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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