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住宅小区热计量集抄系统监理项目政府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14:3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住宅小区热计量集抄系统监理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住宅小区热计量集抄系统监理项目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DYETDZZC2017-11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个包 |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住宅小区热计量集抄系统监理项目,达到采购人要求合格的全部内容. |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以及履约合同能力; 4、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不少于五人,且总监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服务期间押证); 5、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12253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24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7年7月2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一楼106室)
3.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拟投项目总监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和近一年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
注2: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4日14时30分至2017年8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185620280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东城府前大街75号大众日报社一楼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17166
阳光正大东营公司服务质量监管客服电话:13356612277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为住宅小区热计量集抄建设监理、数量一宗、简要技术要求见本项目的山东政府采购上发布的采购需求。
发布人: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