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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006200000018596)采购公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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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0006200000018596)

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2.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3. 采购模式:公开询价

4.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内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产权清理以及强身健体等专项工作的要求,我院现拟通过诉讼途径追回一批应属于我院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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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1

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代理服务

10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通用资格:

(1)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且在近一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提供近1年公司审计报告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重大问题,且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已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的通知》(物资[2017]15号文),其中限制违法违规供应商投标的条款为:若投标人(包括投标人的委托人、代理人或与投标人有销售、劳务或服务等关系的其他主体)在参加南方电网公司系统的招投标活动或经注往来等过程中曾经存在违法事件的,自公司发文公布违法事件之日起,在规定时间不接受该投标人参与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具体时间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信息记录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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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应指派至少2名以上业务能力强、具有执业时间10年以上的资深律师与其他律师组成律师团队共同跟进采购方的案件进展。

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

 

2

近五年获得过行业内奖项。

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

 

3

近五年代理过同类型案件并胜诉。

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

 

4

律所规模较大,有完善的管理体系。

电科院原有产权清理诉讼委托

 

四、获取采购文件信息

4.1 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07月21日14时00分00秒至2017年07月26日17时00分00秒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下载。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的下载,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完成下载。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方电网)020-85125297、020-85124329(广东电网)。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4.2 采购文件售价

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本公告第二条采购范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①标书费采用电汇(转账)或现场支付收取,如采用电汇缴纳标书费必须通过单位账户转账。标书费发票可选择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电子发票的需提供正确的电子邮箱并注意查收(两个工作后注意查收),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凭电汇凭证自行到我公司账务部开取发票。

②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市东风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683457739007

 ③标书费收取联系人:鲁工,020-37816396

五、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5.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电子版响应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7月21日14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14时10分00秒。
5.2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采购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采购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99 号中国石油广州大厦1511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工     联系电话:020-37816372,020-87312140

七、监督及投诉

(一)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响应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监察部

联系电话:020-85124110

(三)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四)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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