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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路由勘察变更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关于《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路由勘察》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各投标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e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
 关于《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路由勘察》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各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3日在国e招标采购平台网站“www.ebiddin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项目海底电缆路由勘察》(招标编号0724-1700C29N2709)招标公告,现对公告内容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澄清/修正事项:
(一)应澄清/修正的事项(原招标公告内容):

1、 原招标公告“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如下内容: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澄清/修正内容: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本项目允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本款1)-7)条的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形式的牵头方应直接承担投标方应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对联合体的其他成员进行约束;联合体的其他成员等同于牵头方的分包商,应服从牵头方的约束,并与牵头方一道共同履行招标书和合同所规定的投标人应负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的其他成员与牵头方之间产生的各类纠纷,由其内部协商解决,与招标方无关,并且不得由此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招标方有权进行调解。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的违约行为,都将视为投标方的违约;招标方有权对此按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投标方应受的处罚和应对招标方所作的任何赔偿,都将在招标方支付给联合体的牵头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报名时若时间紧张可暂时不用提供,但要在报名时明确是否为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明确公司名称及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文件应附上联合体协议);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另一方应向联合体牵头方/主办人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7)联合体的牵头方/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三)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7月26日16:00(北京时间)前

(四)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投标报名及购买标书事宜。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详见原招标公告。

(五)原招标公告除上述内容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有关内容的,以澄清/修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已提交报名申请资料的投标人仍然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

二、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8620) 37860644、37860649、37860646、37860623

传真:(8620) 8767 3286

联系人:陈小姐(15986353277;chenjian_165@126.com)、陈小姐(13640857909;gmgit2016@126.com)、张先生(13760863284;35326131@qq.com)、杨小姐(13724008105;gmgit@qq.com; 微信号:1787609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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