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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品目服务/其他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其他医疗卫生服务,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7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31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附件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30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20会议室
预算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600
采购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8330579
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佳 李斯轩
附件:
附件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701-1741700601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86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

联系方式:010-88330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佳 李斯轩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择优选取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承担2017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本级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抽检工作。

本次招标共分2个采购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任意一个或两个采购包。本项目第1包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10名,第2包推荐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0名。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足计划数量,则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为中标人,不再另行确定其他中标人。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3.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4. 第1包的投标人: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中附件1《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指定的保健食品相关检验项目中不低于85%的检验资质。 第2包的投标人: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或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CMAf)资质,且资质认定范围须覆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公布的《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中附件2《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17版)》指定的检验项目及检测方法中不低于90%的食品检验资质。5. 具备与承检任务中检验项目和任务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食品检验事故。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固定且能够独立运行的实验场所,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检任务需要。7. 具有稳定的、高水平的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能保证保健食品(适用于第1包)/食用农产品(适用于第2包)抽样检验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8. 第1包的投标人须具有承担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及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能力,具有保健食品按企业标准全检的经历。能够提供近两年内每年不少于100份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其中按照企业标准全项检验报告不少于20%。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一个及以上分支机构的投标人以总部名义进行投标时,分支机构所具备的检验资质、服务能力及业绩等不计入总部。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食品生产企业的投标。11. 投标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层420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 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投标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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