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热熔标线施划服务项目(一期) |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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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18:02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17:10至2017年07月28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辰3幢704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08:30 |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辰3幢704 | ||
| 预算金额 | ¥251.5688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绍平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73920681 |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邢新钦/0593-25398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辰3幢70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绍平/13073920681 |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热熔标线施划服务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热熔标线施划服务项目(一期)
项目编号:[350900]YS[GK]201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绍平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206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邢新钦/0593-25398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绍平/13073920681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辰3幢7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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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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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德市中心城区交通热熔标线 施划服务项目(一期) |
否 |
1 |
2515688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营业执照; 1.2税务登记证书;(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可无需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书)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①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须包含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证书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③投标人须具备标线机(三套)、高压水洗机(一套)、机械磨洗机(一套)、交通标线质量检测设备或仪器(一套,须含标线厚度)、以相配套的车辆(三辆)、标线放线机(三套),以上设备须为投标人自有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D、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E、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1.568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17:10至2017年07月2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辰3幢704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宁德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8: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8:3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天王路与闽东西路交接处日月星辰3幢704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