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支撑系统 |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支撑软件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17: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预算金额 | ¥3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小何、小马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80399、87582711 |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A区2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先生0591-382528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何、小马0591-87580399 | ||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支撑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支撑系统
项目编号:FJJF2017007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小马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0399、875827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186号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A区2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0591-38252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何、小马0591-8758039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合 同 包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建设工期 | 交货 地点 | 最高限价(万元) |
| 1 | 福州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公共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支撑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1项 | 在签订合同后的1个月内完成建设内容并试运行 | 采购人指定 地点 | 3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和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5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公司缴纳税收的凭据;(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部门出具,如为通过税务部门直接征缴的应出具打印的缴纳明细表及银行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0、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方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由投标方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的结果告知函原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可提供正本的复印件)。11、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注: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21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1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十八楼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 服务费及购买标书汇入账户: |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洋下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三叉街支行 |
| 账 号:117090100100030790 | 账 号 :1402024319600052467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