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 ( 一期 ) 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224N4181
二、 采购项目名称:省法院移动办公系统(一期)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735.71万元
四、 采购数量:一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 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六、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人 注册 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2. 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
3. 法人授权书 ( 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 ;
4.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 加盖公章 ) ;
于 2017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 102 号华盛大厦北塔 26 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7年8月11日14时30分。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22日至2017年7月28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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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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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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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何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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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0-8511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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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110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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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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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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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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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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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0-87258495-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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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7284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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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51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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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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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0-87258495-2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