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营市东营区绿化管养项目及西五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17:55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4日 08:30至2017年07月28日 17: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室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8月09日 08:30至2017年08月09日 09:0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6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8月09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6开标室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54660815 | ||
| 采购单位 | 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89546608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1号楼4楼招标业务部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新廷;联系方式:18005329887 | ||
| 附件: | |||
| 附件1 | 7.21(定)东营市东营区绿化管养项目及西五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 ||
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营市东营区绿化管养项目及西五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绿化管养项目及西五路综合改造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DYQCG2017-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54660815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孙先生;联系方式:1895466081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青岛习远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何新廷;联系方式:18005329887
代理机构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1号1号楼4楼招标业务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在东营市就该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等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已经经过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才能参加后续磋商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379.75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7月24日 08:30 至 2017年07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8:30 至 2017年08月09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6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6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954660815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东营区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汇票的方式交纳500万元人民币作为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22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期履约保函。项目进入运营期起10个工作日内,中选(成交)社会资本向政府方提交运维和移交维修保函人民币6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