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警用车辆4G视频回传系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 ||
| 行政区域 | 河西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7月22日 08:46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7月21日 00:00至2017年07月28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1日 09:00 |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 ||
| 预算金额 | ¥52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徐女士 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3278227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机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31139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河西区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河西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301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23278227 | ||
1、投标人具有在国家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公司。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人(须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授权人一致)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否则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须提供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总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防火墙、视频交换系统、入侵防御、可信边界网关、单向导入系统集中管理系统、车辆取证系统”产品生产厂家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5、投标人应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有效期内)。7、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资质,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资质,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总公司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10、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分公司可使用总公司资质,须提供具备资质的总公司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总公司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11、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